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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实施办法(2020-2025)》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编辑:社会合作处管理员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教字〔202033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实施办法(2020-2025》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实施办法(2020-2025)》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

2020724




安徽师范大学推进产教融合工作

实施办法(2020-2025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促进学校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与升级。

第二条 以学校特色应用型学科专业为引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推进校地、校企之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

第三条 实施“引企入校”项目。开展校企战略合作,与奇瑞集团、海螺集团等企业深度合作,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创新企业订单班等培养模式。建立产教融合企业库,与30家以上优秀企业开拓高质量战略合作项目。

第四条 创建产业(企业)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产业(企业)学院,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产业(企业)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创造条件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

第五条 建设学校产教融合学科专业群。聚力打造新工科、新文科等应用型学科专业群,大力发展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以及电子商务、智慧物流、文化创意、数字金融等学科专业。构建“行业企业、学科专业、师生创业”深度融合的教育生态链,促进产业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高校人才资源转化为产业创新发展资源。

第六条 健全产教融合生产性实习实训体系。建立一体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家左右。制定完善顶岗实习计划和课程标准,执行校企“双主体”考核评价制度,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第七条 优化协同合作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做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品牌竞赛活动。依托学院思创园、创业苗圃,学校创客空间、青年创意设计园和相关地市、县区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师生参与企业生产研发,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

第八条 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进项目、进团队、进企业,以项目成果、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应用等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加强专业学位教育与有关职(执)业资格条件和准入制度的对标和衔接,创建研究生产教协同培养基地5个左右。

第九条 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重点联系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奇瑞、海螺、埃夫特、华东光电等龙头企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鼓励教师开展校企横向合作研究,将企业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实现横向科技项目到账经费年增长5%左右,高质量发明专利成果年增长5%左右。

第十条 提升高校的多元化服务能力。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企业生产中的难题,推荐教师成为政府智囊团成员和项目攻关专家顾问,持续发挥已有高水平智库的作用,再打造不少于5个新型特色智库。支持文化和科技创新融合,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第十一条 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团队和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和地方重要产业的具体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性问题,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10个左右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导向性科技创新平台,每年联合企业、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跨学科的研究团队5个以上。有效衔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推动高质量发明专利和重大科研成果的转移与转化,学校省级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数量大幅提升,国家科技进步奖争取有所突破。

第十二条 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培养。建立学校和企业人员互聘制度,遴选学校教师和企业专家组建专兼结合的实习实训、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等师资队伍。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教师赴企业见习培训、挂职锻炼。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出台政策鼓励专业教师取得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提升教学研究和应用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 创新企业职工在岗教育与培训供给。依托产教融合平台,集中学界、业界高端“双师型”专家资源,面向企业开展以职业能力和学历层次提高为目的的教育与培训,推动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互认。进一步发挥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做强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第十四条 进一步推广优质基础教育品牌。着力推动学校教育资源与基础教育对接,构建学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协同创新模式。推动“三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下沉,以教育集团、中教集团、小教集团和幼教集团等为依托,提升全省基础教育水平,助力芜湖市打造教育名城。

第十五条 营造产教融合发展育人环境。把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宣传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形成全校主动服务产业发展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营造全校师生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第十六条 完善产教融合项目管理与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和申报产教融合建设项目,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产教融合专业领域,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学科)骨干带头人”等评选工作,推动形成一批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和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导效应。

第十七条 加强产教融合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任成员的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校和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工作。有关学院成立学院产教融合工作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0724